職安小百科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簡介  |  職安資源分享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簡介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稱《職安健條例》)是香港政府於1997年制定的新法例,目的是:
‧確保任何人在工作中的安全及健康;
‧訂定有助工作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改善危險工序、作業裝置及物質的安全及健康標準;
‧改善僱員工作環境之安全及健康條件。

《職安健條例》規定僱主、處所佔用人及僱員有以下責任:

僱主的責任:

‧為僱員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裝置及系統;
‧確保在安全和不危害健康的情況下使用、處理、儲存或運載裝置和物料;
‧提供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維持工作場地及進出場地途徑的安全及健康;
‧提供及維持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

處所佔用人的責任:

‧確保處所、進出處所的途徑及存放於處所的任何裝置或物質是安全和不危害健康。

僱員的責任:

‧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照顧在工作地點上,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及健康;
‧與僱主合作,使法例得以遵守。



回頁首